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中山市关于2023年度第三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第三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的规定,2023年度第三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工作。现将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共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诉(不受理匿名申诉,逾期申诉无效),同时应写明异议内容及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及联系电话;对证据确凿、有事实依据的申诉,经过调查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郑君达
电话:0760-88166027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904室
知识产权保护科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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