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数字人民币文旅应用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江苏省数字人民币文旅应用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量:264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26/2023-10-31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江苏省数字人民币文旅应用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厅直各单位:

  为推动《关于推进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落地落实,显著提升文旅领域数字人民币应用水平,努力实现应用技术、场景、模式创新等方面走在前列,更好助力文化强省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江苏省数字人民币文旅应用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按照《关于推进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符合《江苏省数字人民币文旅应用集聚区评选标准》(附件1),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丰富,受理覆盖面达到80%以上,未出现数字人民币安全责任事故的旅游景区、文化场馆、星级饭店、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文体商旅综合体等文旅消费场所的建设或运营单位。


  二、工作程序

  (一)单位申报。集聚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填报《江苏省数字人民币文旅应用集聚区申报书》(附件2),于10月31日前报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直单位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

  (二)市级推荐。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集聚区推荐单位。

  (三)评审考察。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形式审查、会议评审、实地考察等评审流程拟定名单。

  (四)认定公布。拟定名单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省文化旅游厅公布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认真组织集聚区申报遴选工作,发动有关单位积极参与,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质量关,确保推荐工作落到实处。

  (二)请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于11月6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包括: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文件(1份),附《江苏省数字人民币文旅应用集聚区申报书》(每个申报单位6份)。联系人:马晓,联系电话:87798837。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