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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一区一中心”联动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量:146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9-22/2023-10-2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一区一中心”联动专项项目的通知


浦口区科技局、溧水区科技局,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

  为持续推动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联动发展,依据《关于推动“国家农高区和国家农创中心联动建设、融合发展、资源共享”实施细则》(宁科规〔2022〕12号),组织开展2023年度“一区一中心”联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一区一中心”主导产业关键技术问题,鼓励“一区一中心”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智慧农业、生物农业、健康食品、农业智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开展协同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二)农业农村科技成果转化。针对“一区一中心”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围绕智慧农业、生物农业、健康食品、农业智能装备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快农业农村优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二、相关要求

  (一)组织方式

  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择优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论证。

  (二)推荐指标

  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各3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在“一区一中心”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完成项目。

  2.每个项目均由“一区一中心”内单位合作申报,且申报双方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1:1;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4.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未按期验收、未通过验收、项目被中止的不得申报。

  5.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推荐要求

  1.项目要紧扣园区建设主题和主导产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

  2.项目有明确的发展前景、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项目有较高的创新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对“一区一中心”发展贡献较大。

  4.项目合作双方签署合作协议,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具体明确。

  5.浦口区科技局、溧水区科技局和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其他事项

  1.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先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无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基本信息表以及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申报书封面、项目信息表、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一式四份(纸质封面,平装),按要求签章齐备。

  3.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汇总推荐(附件)。

  4.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9月22日—10月20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7:30,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地址: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

  5.联系方式

  (1)材料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郁勇 025-68505234,韩雨 025-68505761

  (2)政策咨询: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李燕梅 025-68786264

  (3)技术咨询:

  “宁企通”平台咨询 025-68505888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8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