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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对2023年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和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活动)分配计划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量:92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对2023年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和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活动)分配计划公示的通知


各区经科(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佛商务经协字[2021]6号)的要求,2023年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对我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开办费和广东企业“走出去”信用保险统保平台配套予以补助,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活动部分对参加我市组织的赴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三国经贸活动的企业和行业商(协)会予以补助。为此我局制定《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佛商务经协字〔2023〕3号)、《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 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活动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商务经协函〔2023〕4号),并组织了相关企业和行业商(协)会申报。在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评审后,我局拟定了《2023年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分配计划表》和《2023年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活动分配计划表》,现在佛山市商务局网站(www.fsboftec.gov.cn)和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简称:“扶持通”,网址为: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然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 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

  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

  电 话:0757-83383869

  电子邮箱:jxk@fscom.foshan.gov.cn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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