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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中央资金(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7 浏览量:3842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20/2023-12-0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中央资金(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资金(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申报受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2023年度中央资金(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资金。

  特别提醒:请各申报单位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有误信息无法修改。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申报事宜,各单位应自主申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8月1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