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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331”工程第三批集聚示范区、第二批领军企业和第三批两业融合试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浏览量:187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07/2023-09-09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331”工程第三批集聚示范区、第二批领军企业和第三批两业融合试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34号),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331”工程,根据《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苏发改服务发〔2021〕1052号)、《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苏发改服务发〔2021〕1050号)和《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工程实施方案》(苏发改服务发〔2021〕1049号),我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第二批领军企业和第三批江苏省两业深度融合试点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相关申报指南分别组织相关集聚区、企业认真参与各类遴选确认工作,并做好相关涉企涉园区服务,相关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请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初步遴选,并按照时序进度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本次申报严格时限,逾期不予受理。

  1. 申报推荐。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省发改系统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的通知》(苏发改办发〔2017〕979号)的要求,对集聚区、领军企业进行网上申报推荐,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江苏发改委旗舰店”(http://www.jszwfw.gov.cn/)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两业融合试点单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2. 汇总上报。请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业集聚区、企业、两业融合试点单位将申报书与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汇总申报材料后正式行文一并用邮政EMS于2023年9月9日(周四)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南京市鼓楼区鸿瑞大厦C座)。

  3. 业务咨询:服务业集聚示范区,025-83390490;领军企业025-83390235;两业融合试点025-83390492。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武惠阳15996341567(江苏发改委旗舰店);

  朱金奕13770763350、张清18066065113、梁坤15629398935 (江苏公共服务业云平台)


  特此通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