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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生命健康)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量:139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03/2023-08-2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生命健康)项目的通知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生命健康科技支撑,抢占生命健康科技战略制高点,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重大科技专项(生命健康)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生命健康)项目重点支持临床前技术突破、多中心临床试验、医工合作等三个方向的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

  (二)项目申报主体

  临床前技术突破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多中心临床试验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医工合作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企业、医疗信息化企业,须医疗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

  (三)项目主管部门

  江北新区、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是项目主管部门,省级、市级、区级医疗机构申报项目的主管部门分别是医疗机构科技处、市卫健委、所在区科技(人才)局。

  (四)严格审核和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申报项目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审核、盖章并推荐。

  (五)特殊类别需按规定执行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

  1.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或被终止的;

  2.申报单位有在研生命健康科技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临床前技术突破类项目中联合攻关类除外);

  3.申报单位存在失信记录行为的;

  4.申报单位或申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5.申报单位两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无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基本信息表以及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将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按要求签章备齐。

  (三)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汇总推荐(附件2)。


  三、申报时间、地点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8月3日(星期四)至8月23日(星期三)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17:00,交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

  市科技局生物医药办:刘梦影 025-68786279

  2.材料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郁勇 025-68505234 朱鹏晖 025-68505237

  3.“宁企通”平台

  企业空间激活:025-68505888

  线上申报咨询:025-68505641、025-68505888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