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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3〕440号)要求,现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
本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以及工业设计基地三类。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和机构,请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于8月1日前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填报和提交。通过符合性审查后,请于8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到区经促局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科处,逾期不予受理。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目录及页码,并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纸质材料收件地址:大良德民路区政府大楼东边2楼B49室。如采用邮寄方式,请用EMS且必须保证8月2日前可送达。)
特此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7月6日
(联系人:周小姐、殷先生,联系电话:22830329、22830380。)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范围。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
装备制造、新型储能、安全应急、数字创意等战略性产业集群以及食品工业、纺织服装、家电家具等优势传统产业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数量。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
10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
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地市可额外推荐5 家(需提供相关管理办法或工作通知等佐证 ),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的地市可额外推荐5家。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特别是中心成立时
间、人员、专利数量等硬性指标,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推荐方式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申
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