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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深入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深度融入我市“十项行动”,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效利用知识产权精准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市知识产权局、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共同发起举办“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12条重点产业链等相关项目:A信息技术应用创新;B高端装备;C集成电路;D车联网;E新能源;F航空航天;G新材料;H汽车及新能源汽车;I生物医药;J中医药;K绿色石化;L轻工;M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N其他项目。
二、参赛主体
(一)参赛主体分为:个人、团队或中小企业;
(二)参赛个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工作居住证,包括在津学习的大学生;
(三)参赛团队是指:报名参赛前持有项目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科技团队、企业内部项目创新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四)参赛中小企业是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参赛项目专利的专利权人(被许可人)是单位法人的须在本市注册。
三、项目要求
(一)创新项目
在2021年6月1日后授权的产品(技术)专利并进行专利布局的项目。
在校大学生参赛项目专利在申请阶段即可。
(二)许可转让项目
在2022年1月1日后完成的专利许可或专利权转移项目。
(三)创业项目
1.在2022年1月1日后以专利权投资入股,形成新股东或新公司的项目。
2.在2022年1月1日后获得风险投资的专利项目。
3.在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的专利项目并形成高质量专利布局的。
4.在2022年1月1日后专利维权中获胜,对方停止侵权的专利项目。
注: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项目持有人,不存在专利权属与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包含至少一项授权专利、项目已处于孵化或正式生产阶段,有良好市场前景或经济收益,有可供演示的产品或样品优先。往届参赛项目不得重复参赛。
四、申报材料
(一)参赛项目需填写的《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参赛作品承诺书》(见附件3)。
(二)参赛项目需提供的项目专利资料、产品技术图片(数据字节不超过3M)和募资项目多媒体演示资料(PPT版本)。
(三)参赛项目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电子件与盖章扫描件、《参赛作品承诺书》签字扫描件、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扫描件、产品技术图片和PPT演示资料、相应申报项目类型佐证材料等报送电子件到大赛专属邮箱zhuanlichuangye@163.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所属区(推荐单位)”,大赛承办单位联合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单位评审推荐入围全市总赛项目。全市行业性特色初赛项目可以自行制定时限等要求,原则上在第三季度前完成开展工作。
五、大赛组织形式与奖项
大赛分为总赛和初赛,各区(园区)、行业组织等单位组织初赛并开展项目评定、推介,推荐优秀项目到总赛。总赛是大赛的决赛形式,由总赛发起单位组织、推荐、评定、推介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优秀项目。本年度总赛将在四季度举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总工会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