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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关于2023年度申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169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5-04/2023-05-17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通知原文

  关于2023年度申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30号)、《关于公布2022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苏人保开〔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对2021—2022年度入选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发放本年度补贴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程序

  1.企业申领:5月4日—5月17日。所在单位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www.rcsz.gov.cn)→人才计划一网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领人就近月份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的截止日期至少要到2023年4月,如存在代缴情况,还需提供申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代缴协议)。

  2.区县初审:5月4日—5月22日。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对申领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信用及违法情况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档。

  3.市级复审:5月18日—6月9日。市人才服务中心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二、注意事项

  1.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由所在县级市、区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

  2.2021—2022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者在通知发出前已离职的,所在单位需在网上申领系统中进行离职操作,该人员即可至新单位重新申报,入选后方可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3.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至申领人本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将对补贴资金的兑现情况等进行跟踪考核。如有虚假申领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申报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联系方式

  1.各县级市、区主管部门


  2.苏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

  联系电话:0512-65811070、0512-65811055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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