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广州市开发区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预评审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预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有效促进我区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帮助区内企业全方位保护核心技术,提高专利运用效率和行业影响力,我局决定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预评审工作。广州开发区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共有2个项目推荐名额参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此次预评审工作拟择优评选出2个优秀专利项目作为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备选推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次评选: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本区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专利实施单位;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区的专利权人;
(二)专利权人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联合实施单位共同申报,专利权人放弃申报且同意实施单位申报的,实施单位可以单独申报;
(三)专利权人与实施单位联合申报的,专利权人为第一申报人;实施单位单独申报的,要出具专利权人同意的书面声明;
(四)同一申报主体只可参评1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优秀专利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三)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8:00;
(二)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电子邮件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
(三)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提交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2113436,电子邮箱:zhglc@gd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