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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1 浏览量:99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3-11/2023-05-05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 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千修订佛山市工业产品质 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 ( 20 20 ) 20 号)(详见附件 1 )精神,结合市财政局工作要求,现将 2022 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 下:

  — 、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一)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 二)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获证时间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布信息为准,提交申请时,证书必须为持续有效状态。


  二、2023年扶持资金安排

  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扶持资金 5 万元。具体使用安排如下:

  ( 一)2023 年市财政经费对 2022 年新获证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 二)2022 年新获证企业申请数 如超过政府资金扶持数,按照申请时问顺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余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待市市场监管局申请 2024 年财政经费后予以扶持。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均需提供纸质版材料(盖章)和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申报。

  ( 一 )纸质材料及受理.

  1. 填写《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 一式三份盖章;

  2. 提供绿色(产品 )认证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式三份 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4. 提供与企 业名称一致的银行开户信息(用于扶持资金拨付),一式三份盖章;

  5. 提供企业承诺书(附件 3 ), 一式三份盖章。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企业做好申报、受理和初审,同时核对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该企业信息),对资料齐全且核对无误的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意见。

  (二)网上系统申报及审查。

  由 申 请 单 位 登 录 佛 山 扶 持 通 申 报 ( 网 址 : ht t ps: / / fsfczj. foshan. gov.cn/ #/ home ) ,通过 关键字搜 索" 2023 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具体申报程序详见《佛山扶持通-企业使用 手册》(详见附件 4) 。 系统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 话: 0757- 83282211) 。 网上申报后, 由各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网上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结果报市市场监管局复审。


  四、申请时间

  本次扶持项目从发文之日起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 年5 月 5 日,逾期各区市场监管局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同 时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五、工作安排

  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本项工作,负责通知辖 区内符合扶持条件的单位进行申请,受理辖区内申请单位提交的 材料,进行初审并加具意见(盖公章),并于 5 月 12 日前将全部纸质材料和申请企业统计表(附件 5 ) 统一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复审。最终审核结果将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子以公示。


  六、其他说明

  (一)每家企业只能获得一次绿色(产品)认证资金扶持。

  (二)绿色产品认证包括:

  1.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 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 家具、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纺织产品、木塑制品、纸和纸制品、塑料制品、洗涤用品、电冰箱 空调器和洗衣机、轮胎等),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

  2.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 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 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的认证制度, 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 动(包括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建材、快递包装等)。

  (三)受理企业法人单位申请材料,不受理企业分公司等非法人单位申请材料。

  (四)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名称、地址等信息)需与绿色(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完全一致。

  ( 五)对存在认证、税务、司法、信用等违法行 为的企业不予以扶持。

  (六)获得扶持的企业在 1 年内被取消证书,或以弄虚作假、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由区市场监管局追缴扶持资金,同时书面报币市场监管局和财政部门, 并向社会公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到位。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资金使用安全理念,严肃纪律,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严格把关。

  (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企业要切实落实申 报主体责任。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安排专人负责, 加强沟通配合,及时发现、反馈、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 营造氛围。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各种形式,多维度地做好申报工作宣贯和指导,深入解读扶持政策,提高全社会对绿色(产品)认证的知晓度,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君妍 83380269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颖怡 82061231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倩钰 86223054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何 伟科 22804060 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詹 翔 88663980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蔡 丽婷 87783229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