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科技的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也越来越多。有需要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要了解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所需提交材料,以便提前准备,早日办理。下面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办理科创企业所需资料:
1、《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范围范围认定申请表》(附件);
产品(服务)技术领域: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与新材料、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智能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技术、新能源与节能技术。关键基础技术:微电子、生物医药技术、新能源与智能技术。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7〕8号)(附件);
注: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科技人员数量证明、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的明细账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要求为不低于3%;企业知识产权类型要求为独占许可、非独家许可等;对于“同一种产品、服务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视为符合《规定》要求;属于第一条第(一)项所列情形的企业仍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于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各省市科学技术局(委、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供材料;对于未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并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由发改部门(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视为符合条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
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服务)的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注:企业须持有税务机关颁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证件原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为境内注册(含在境内注册)的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境外注册(含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提交境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以及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彩色标准为5张或者白底彩照);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在填报申请材料时,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完成后,可在“我中心-综合服务-系统查询”中选择“申请材料查询”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营业执照副本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送至受理窗口查询。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根据《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151号),本指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本指引所称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知识产权等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形。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额表。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本期(季度)收入总额。按业务内容和产品类别分别填写。该表为一式三份(各项目名称应与表2中“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其中企业填写“应纳税所得额”均为零分数;产品类别中“高新技术产品”和“适用《产品目录》的技术属于《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中指定范围。在“销售收入明细表”中填写该项目单位销售收入所对应的“数量”,金额填写为单位销售收入减除单位销售税额后再除以单位销售成本后的金额;产品类别中“适用《国家标准》的产品明细表”中的“产品规格”栏用数表示“其中”;收入总额中“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栏用数表示各技术领域所属类别对应收入数额之和;相关佐证材料须与该表对应的技术领域所属类别对应并在“人员分类表”相应栏中进行填写。如:本项目不是在《收入总额表》第4行中填写,可将其在“技术分类表”第25行进行标注;如本项目是《收入总额表》第6行中录入并在“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栏按照技术类别编号对应的技术领域所属品类进行列出并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