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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发表于:2022-11-29 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粤科规〔2023〕1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粤科规〔2023〕3号)文件精神。我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年有效期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3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含)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度已申报认定且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0万元且未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一季为一个计算周期)企业给予50%补贴;对上一年度已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机构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等资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扶持政策。享受次数不超过3次(含),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享受对象为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备案以及经认定后继续开展研发活动、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500万元”等条件、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止(以当年1月1日起计算),符合相关条件且申请时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资助(含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奖励)政策标准的企业都可以享受项目申报了!快来申请吧!!!申报条件!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企业及其他
1.企业名称
(1)申请单位名称:深圳特区管理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中心。如注册地在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珠海市、中山市辖区以外地区的,应提供各地区省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指定或认可的名称(如中山市黄岐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市斗门区大朗镇、中山市坦洲镇、中山市高栏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市海凤镇等)。(2)申请单位类别:其他符合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申请。(3)申报单位注册地址:申请单位注册地以中山市、广东区、中山市海凤镇、中山市坦洲镇镇辖区以外地区名称或地址为准。(4)申报单位类型:申请设立股份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人和公司类型均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申请设立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类型均为公司法人关系均为直系亲属。
2.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0%,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不低于500万元。近三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不低于50%。独立董事或研发人员占同期职工总数30%以上。近三年研发活动应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提高或保持在10%以上。
3.企业申请条件
申请时,企业已取得国家认定的高企,且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中达到第三类以上水平。申报时,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当年全国(不含港澳台)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50%,且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全年销售收入(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比重超过70%(新成立企业当年有效);申报时,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或国家认定的相关技术专利3年以上,且已获得国家认定并在有效期内;不属于未依法纳入国家统计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GB/T4754-2017、《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版)》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前及修订后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机构不得向中小微企业申请。
4.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登记证》,且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非法人单位,须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销售收入税前扣除凭证(不含增值税和消费税发票,下同)和上一年度完税证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名单需与本《通知》要求一致,同时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审计报告(应提供近两年内在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所得税记录)。如国家重点支持的高企不在支持范围内,还需提交最近三年享受本资助政策情况说明(须载明未享受本资助政策的理由)。由单位报送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附近两年享受本扶持政策情况声明书或财务报表,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不予受理;由个人和单位报送申报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送申报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