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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专精特新政策

发表于:2022-11-23 关注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专注于细分市场、处于产业链中的特定环节和主导产品,专注于专精特新,以创新为引领、先进适用、节能环保、现代管理为基础的中小企业。在山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选中,全省共评出189家企业。其中有6家入选2019年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创新型企业的重要群体之一,专注细分市场且生产技术先进、质量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成长性好的行业骨干企业。近年来也有不少企业进入到了专精特新梯队,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支持目标

2019年,通过企业自查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方式,认定1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通过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并发布相关企业信息。到2020年,力争培育一批在细分市场具有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培育一批细分市场市场占有率高、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活力强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5000家。到2025年,培育5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支持措施

建立企业成长服务机制,根据省上政策要求,定期对企业开展咨询、诊断、辅导等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省对入选“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补贴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入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6000万元,对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中小企业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奖补。对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升级进行引导和支持。

三、政策要点

对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省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省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进入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的企业,省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入选“小微成长”行动计划重点培育企业的省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省份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进入国家“专强”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专精特新企业:1.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2.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属于细分市场的龙头骨干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代表企业;4.企业近三年内无拖欠账款记录。(二)隐形冠军企业:1.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2.专注于细分市场且生产技术先进、质量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三)单项冠军企业:1.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超过50%且市场占有率达30%以上;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单项冠军企业除外);3.企业成立时间超过2年;4.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件并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四)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1.近三年内无政府问责、失信行为记录;2.在山东省境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各一家)满三年;3.未发生严重质量、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