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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关于印发2022年祖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量:58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0-01/2022-10-3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人才补贴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2022年祖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修订祖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禅祖政办〔2021〕2号)精神,我办制定了《2022年祖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即日起接受咨询。

  特此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2022年祖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修订祖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禅祖政办〔2021〕2号)有关规定,现制定2022年祖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扶持重点及标准

  专项资金坚持“择优扶强、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扶持如下对象:

  (一)街道辖区完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新认定(含重新认定)申报的企业;从禅城区外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址迁入祖庙街道且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二)街道辖区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建筑业、服务业、金融业等对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突出贡献,并达到扶持标准的“四上”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高管团队;

  (三)促进街道外资利用水平并达到扶持标准的企业;

  (四)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扶持办法》(佛禅府办〔2019〕30号),成功获得禅城区上市融资扶持资金奖励的企业及上市团队(含辅导中介机构);

  (五)制造业企业在街道辖区新设立或新迁入并达到扶持标准的销售公司;

  (六)承接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并达到补助标准的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

  (七)在街道辖区年纳税总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重点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并符合“通济才智”工程重点引进培养的国内外人才。

  专项资金采取事后扶持形式,扶持标准详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修订祖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禅祖政办〔2021〕2号)。

 

  二、申报主体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祖庙街道辖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在祖庙街道上报统计数据并在祖庙街道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本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本专项资金不予扶持:

  1、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因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被取消申请资格的;

  4、其他不应给予扶持的情形。

 

  三、受理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请:符合扶持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整理申报材料,然后以企业身份注册登录佛山市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选择相应申报事项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彩色扫描上传相关申报资料(建议企业先将电子版发给我办相关资料受理人核实确定无误后,再盖章扫描)。企业需在系统申报时间内完成申请资料上传,逾期系统将不再受理。

  本次申报事项在佛山扶持通平台的名称为:

  第十条:祖庙街道高新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第十一条:祖庙街道骨干企业高管团队奖励资金申报

  第十二条:祖庙街道提高外资利用水平专项奖励资金申报

  第十三条:祖庙街道企业上市融资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第十四条:祖庙街道鼓励制造企业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申报

  第十五条:祖庙街道鼓励营造良好的商务活动氛围资金申报

  第十六条:祖庙街道鼓励高层次人才安家落户资金申报

  (二)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在申报期间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预审。申报单位可登录平台浏览预审结果。

  (三)预审通过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时,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向区税务局发函对申请单位税务信息和数据进行核实。

  (四)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通过后,工作人员会通知企业准备纸质材料送到经济发展办公室。

  (五)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各方审核意见后,会同街道财政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制定专项资金初步安排方案。

  (六)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不通过的,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告知申请单位。

  (七)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完善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并按程序提交街道办事处常务会议决议。

  (八)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经街道办事处常务会议批准后,街道财政办公室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资料,经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和第三方中介审核通过后,再另外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纸质申报材料要对照相应扶持事项按附件1顺序整理排列,统一采用A4纸打印,在申报材料封面签名,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要有封面(模板见附件5),统一不用塑封,建议用拉杆文件夹套着,方便替换材料。

  3、《祖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祖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承诺函》有新修改,详见附件2、3,请勿使用旧表,扶持通平台上也有相应表格下载。

  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要有封面和主表格,样板见附件6。

  5、《企业高管团队奖励资金分配方案表》、《企业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奖励资金分配人员名单》、《制造企业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分配人员名单》、《全年举办的会议、活动汇总表》、《高层次人才安家落户补贴资金申请表》要提交可编辑格式的表格(建议用Excel表),方便我们汇总数据。

  6、相关表格中填报的“银行账号”必须与提供的银行卡复印件中账号一致,“开户银行”必须详细到具体开户支行。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鼓励高新产业集聚发展”扶持资金:

  联系人:黄伟东,联系电话:82000202,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B座B418室。

  (二)“鼓励骨干企业高管团队效益贡献”扶持资金:

  1、工业:联系人:杨丽容,联系电话:82000302,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A410室。

  2、批发业:联系人:陈妍、尹耀萍,联系电话:82000301、82000201,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A410室。

  3、零售业:联系人:黄立异,联系电话:82733191,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A410室。

  4、住宿、餐饮业:联系人:王凯琳,联系电话:82000308,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A410室。

  5、建筑业:联系人:梁嘉殷,联系电话:82000302,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A410室。

  6、服务业:联系人:马莉、陈英炽,联系电话:82733690,82000201,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A410室。

  7、金融业:联系人:梁允仪,联系电话:82165212,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A409室。

  (三)“鼓励提高外资利用水平”扶持资金:

  联系人:李婵津,联系电话:82301716,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B座B418室。

  (四)“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扶持资金:

  联系人:林靖,联系电话:82301716,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B座B418室。

  (五)“鼓励制造企业精细化管理”扶持资金:

  联系人:李聪,联系电话:82001011,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A409室。

  (六)“鼓励营造良好的商务活动氛围”扶持资金:

  联系人:王凯琳,联系电话:82000308,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A410室。

  (七)“鼓励高层次人才安家落户”扶持资金:

  联系人:林靖,联系电话:82301716,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B座B418室。

  (八)“佛山扶持通”系统登录事项咨询:

  联系人:朱宇琼,联系电话:82000101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