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浏览量:123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7-04/2022-08-05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府办〔2020〕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本次的项目申报共分为以下十大专题:

  (一)“首超企业” 扶持专题

  (二)先进装备制造业扶持专题(包含两个方向):

  1. 推动重大装备产业项目落地方向

  2.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方向

  (三)企业倍增扶持专题

  (四)企业实现“零地倍增”扶持专题

  (五)企业创新扶持专题

  (六)企业“专精特新”扶持专题

  (七)企业降低用地成本扶持专题

  (八)企业开拓市场扶持专题

  (九)参加“双反”应诉维权扶持专题

  (十)企业管理提升扶持专题

  具体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详见《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附件1要求,于8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传佛山扶持通(fsfczj.foshan.gov.cn)。申报单位帐号请自行在网上注册申请。

  (二)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在佛山扶持通上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各镇街经促局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

  (三)项目通过各镇街经促局网上审核后,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于8月8日下班前报送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收一式两份,如各镇街另有要求,请各镇街另行通知)。要求在相关表格及文件、封面、封底加盖企业公章,在侧面盖骑缝章。

  (四)各镇街经济发展办根据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出具推荐函,并连同《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要求加盖公章)和项目申报材料于8月8日前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届时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按照工作流程开展项目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和实地核查。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和“零地倍增”等专题将对项目实施地进行核查。请收到实地核查通知的申报单位,积极配合并协调完成实地核查工作,如实地核查工作无法开展,将取消申报项目的立项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情况及原因。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3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情况作为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奖惩,向社会公开,同时停止申报单位3年内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三)申报单位对政策和申报要求存在疑问的,可向各镇街经促局或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咨询。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7月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