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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小微企业房租的非国有商务楼宇资金补贴的实施办法
东城园文〔2022〕13号
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相关工作要求,依据《北京市东城区关于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东政发〔2022〕8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中关村东城园范围内的非国有产权商务楼宇的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业务领域需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科技类产业,原则上注册、纳税、经营地均在东城区。
二、支持标准及期限
1.在疫情期间,中关村东城园范围内的非国有产权商务楼宇的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为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科技类等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经确认按照不超过3个月减免租金总额的30%由区政府给予补贴,整体疫情防控期间每栋商务楼宇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政策执行期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止。
3.采取分段式补贴方式。第一阶段,2022年6月集中受理上半年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后续阶段视抗疫形势适时发出申报兑现通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非国有产权商务楼宇的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原则上注册、纳税、经营地均在东城区范围内。
2.所申报商务楼宇位于中关村东城园范围内,楼宇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并积极按照市区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申报主体近三年内在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即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4.产权单位与运营单位不是同一法人单位的,申报主体身份需经双方协商确定。
5.办公自用或入驻企业与商务楼宇产权单位有隶属关系的不享受本办法。
四、申报材料
1.《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小微企业减免租金补贴申请》(加盖公章)。
2.《为承租房屋的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汇总表》(加盖公章)。
3.商务楼宇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与企业签订的原始租赁协议(包含2022年度)复印件、PDF扫描件。
4.《疫情期间减免租金协议》或补充协议复印件、PDF扫描件。
5.商务楼宇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PDF扫描件。
6.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PDF扫描件。
7.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小微企业公章)。
8.《申报主体确认书》(加盖双方公章)。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主体向东城园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第一阶段申报日期2022年6月20日起,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2.东城园管委会受理申请后,核实疫情期间商务楼宇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为承租房屋的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情况,提出补贴方案;
3.东城园管委会征求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家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相关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意见;
4.审核后将最终补贴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
6.东城园管委会会同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
六、监督管理
1.各商务楼宇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东城园管委会有权追回全部补贴资金。
2.如发现有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等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3.同一家单位不得重复享受市、区两级资金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同种类别(房租方面)的资金补贴。
4.申请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版。
七、其它
本办法由东城园管委会解释并具体实施。
联 系 人: 申 宇 朱 莹
联系电话:59260100-630 84011760
邮 箱:dcyfwzxppxcb@bjdch.gov.cn
东城园管委会地址: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1号77文创园一层
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