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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淀区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的运营主体房租减免补贴申报指南
为落实北京市《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海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海淀区贯彻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海淀区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的运营主体,主动与中小微等企业携手共进、共克时艰,承担社会责任,为中小微等企业实行房租减免。特制定海淀区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的运营主体房租减免补贴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对2022年为在海淀区承租房屋、规范经营、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减免租金的海淀区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的运营主体,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二、支持方向
本指南政策支持方向为在海淀区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连锁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以门店为单位执行;补贴主体为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的运营主体。
三、支持对象
运营主体、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政策支持国有建设用地性质的(非集体建设用地性质)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范围不包括:各级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持有的楼宇(房产)、各级事业单位持有的楼宇(房产)、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的楼宇(房产)、商场卖场及商业街区房产;已享受北京市、海淀区其他关于房租和物业费的补贴或者支持政策的。
(二)运营主体为海淀区合法产权楼宇的运营企业和个人,且实际收取租金,对承租相应房产的在海淀区注册或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采取直接减免、退还、合同延期等方式,给予2022年房租优惠措施且已实施。
(三)运营主体持有或运营的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非自用,不包含商场、酒店。
(四)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运营主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属地街镇开展楼宇疫情防控工作,经营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被减免房租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组织复产复工,经营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被减免房租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指依法在海淀区市场监管等部门注册或纳税,且在海淀区域实际办公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连锁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以门店为单位执行。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各行业划型标准”确定。
四、支持措施
本政策支持鼓励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的运营主体,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主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2022年房租减免。对主动减免房租的运营主体,给予其实际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房租金额的30%作为补贴资金,减免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申报材料
1.海淀区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免支持补贴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4.产权方和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主体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5.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授权运营主体收取租金的证明材料(产权方和运营主体不是同一主体的需提交); 6.运营主体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签署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7.疫情期间房租减免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协议中须明确净房租金额、实际减免面积、减免时间、减免形式,不含物业费等其它费用); 8.2021年、2022年租金发票复印件;
9.运营主体2021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10.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完税证明或其他在海淀区纳税证明材料;
11.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统计年报中“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C表、“人力资源情况”BJ110-8表、“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BJ110-9表,或者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等其他划型证明材料。(年报通过系统打印、带水印) 13.减免租金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上述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公章,材料中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相关企业公章。同时需提交一份电子版材料(其中,申报材料1、3-5、9、13需上传申报平台,材料13“租金减免情况汇总表”需同时上传excel文档和扫描件)。房屋产权为个人所有的,直接线下提交申报材料,无需线上申报。
六、申报方式及说明
(一)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填报“2022年海淀区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的运营主体房租减免补贴”申报端口,申报平台访问地址:http://www.bjhd.gov.cn/zxzj/
(二)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规定的企业,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并受理材料。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如申报材料不属实,运营主体、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未严格履行减免协议约定事项,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直接减免、退还、合同延期等方式给予租金优惠,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前退租的,将收回未实际履行减免部分的补贴资金。
(四)本项目需要同时提交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交至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产业空间处(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西侧4层418房间)。
(五)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六)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同时纳入企业“黑名单”管理,不再予以政府支持。
(七)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财政局及其他有关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八)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政策资金,已享受市、区其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七、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9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9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产业空间处
联系电话:88497200、8849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