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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完善重点产业链和创新链创新资源协同配置,构建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全要素一体化配置的创新服务体系,确保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科技部火炬中心现开展2022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基本遵循,以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为指引,以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目标,建立政府、高校院所、企业、投资机构和服务机构“五方联动”的成果转化机制,为创新主体“搭台”,为市场主体“赋能”,加速在各地形成对接精准、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供给和创新支撑,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思路
(一)体系化运行。积极搭建“直通车”工作稳定的组织架构,以“直通车”为抓手,以项目路演为展示,以科技成果征集、需求挖掘、培训辅导、要素对接、转化跟踪、项目入库等为主要工作内容,在各地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稳定的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二)专业化方向。“直通车”工作要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重点方向,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协同,突出“直通车”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定位。同时,以“直通车”为平台为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提供精准服务,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深化产学研结合。
(三)市场化牵引。主动对接资本要素,加速技术创新成果资本化进程;强化市场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促进重大科研成果“沿途下蛋”;依托“直通车”建立高校院所优势学科科技成果和地方主导产业的精准对接机制,形成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发展,产业需求激发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
三、职责分工
(一)科技部火炬中心牵头组织“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审定地方“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同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共同主办路演活动,管理“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项目库,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
(二)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本地技术转移体系作用,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征集、需求挖掘、培训辅导、成果对接、转化跟踪、项目入库等服务,提供工作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负责联系投资机构、上市科技企业,邀请上市公司、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企业参加路演活动,协调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相关合作事宜,负责路演活动线上直播和宣传等工作。
四、路演主题
2022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应聚焦本地区重大需求或特色亮点工作,集中展示全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
(一)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二)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科技抗疫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三)服务京津冀协同、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四)促进要素融合、创新主体发展、国际合作等。
五、项目征集
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遴选或委托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征集本辖区科技成果,并上传到“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项目库。
(一)项目征集条件
1.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2.技术领先性强,一般应达到国内同业领先水平;
3.产业化成熟度高,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潜在效益;
4.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法律纠纷等情况;
5.拟通过技术许可或转让、合作开发、中试熟化、技术入股、技术并购、技术融资等方式与科技企业、园区、机构等开展合作;
6.持有项目的科研人员或其委托人有意愿参加路演活动。
(二)推荐项目可获得的公共服务
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对入库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专业评价,推荐适宜转化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并给予推广转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对接上市科技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行业领军企业;
2.获得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的服务及支持,落地转化的科技成果有机会获得项目资金支持;
3.参加“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精准对接科技企业和投资机构;
4.获得路演辅导和专业培训,协助完成科技成果的商业计划书;
5.通过“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科融通”平台进行项目展示推广。
(三)项目征集方式
1.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可登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https://ztc.chinatorch.org.cn)填报科技成果,或批量导入科技成果,具体导入方式可联系科技部火炬中心工作人员。
2.科技成果持有人可自愿登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自行注册并填报科技成果项目信息表。
六、申报要求
(一)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制定本辖区内《2022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附件),本着公平、公开、自愿原则,指导相关单位申报路演活动,于2022年5月15日前正式函报科技部火炬中心,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原则上,各省(市)申报“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不超过2场。
(二)科技部火炬中心根据各地工作方案,结合“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的主题、工作基础、组织架构、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确定2022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承办单位。
七、联系方式
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王博宇 韩方舟
电 话:010-88656338 88656337
邮 箱:jissc2@ctp.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