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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7 浏览量:173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1-27/2022-02-18
  • 项目类型 :
      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鹤洲新区筹备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博士博士后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聚集一批优秀拔尖青年人才,实现博士博士后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流得动、服务好”,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做好2022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工作站是我省创立的博士管理服务创新平台,主要功能是吸纳、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为博士博士后人才提供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编制保障、联谊交流等服务;发挥人才服务平台功能,与其他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技术攻关难题,发挥人才孵化和成果转化基地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引导博士、博士后到乡镇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

  支持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型高新企业以及乡镇企业特别是涉农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2.具备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4.近3年内,招收引进博士人才不少于5名。

  (二)优先推荐条件

  1. 建有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的科研机构或从事科技活动工作中,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30%的单位。

  2. 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以及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平台的机构。

  3. 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平台以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4.聚焦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并建有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研创新平台的企业,或从事研发工作的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团队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成长型高新企业达到5%以上)、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企业,或已建立省院士工作站的企业;

  5.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6.在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中承担重要职责的集群促进机构。

  7.符合条件的乡镇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涉农领域的有关单位。

  8. 2021年度招收引进博士人数超过3名的单位。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符合一项优先推荐条件。


  二、设立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提出申报意见,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组织遴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集汇总材料,并通过组织评选、结果公示等程序开展择优遴选推荐。

  (三)审定发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或备案后,下达设站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对照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优先支持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单位资质、经营业绩、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尽量简化,请勿超过20页,并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以《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首页作为封面,封面用白色纸张)。

  (二)推荐情况一览表和新增博士人员名单一览表。由申报单位填写后,盖单位公章,单独打印,随申报表一并上报。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其中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做成1个PDF文档,推荐情况一览表和新增博士人员名单一览表为Excel格式。各申报单位在2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香洲区康宁路66号1006室,邮箱:rszjk@zhuhai.gov.cn)。逾期不予受理。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