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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四川省关于推荐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0 浏览量:160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2-20/2021-12-22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推荐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的通知

川经信企业函〔2021〕95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全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启动大会精神,根据《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认定及服务办法》,请你们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照条件推荐辖区范围内的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范围。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且省级统计主管部门认可相关数据的企业。

  (二)重点。能够实现“两个倍增一标杆“目标(即:“贡嘎培优“企业营业收入实现倍增,助力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力争实现倍增,建成低碳高质量发展标杆),有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特征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连续经营1年及以上,发展战略清晰,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团队,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属于 “16+1”等重点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经济领域以及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的企业。

  (二)2020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到2025年预计营业收入至少实现翻倍的企业。

  (三)2020年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超过0.92%。到2025年预计研发经费支出金额至少实现翻倍且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超过2%,同时研发经费支出占比不得低于当年申报期水平的企业。

  (四)已经获批或者预计能够获批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零碳工厂等绿色称号的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除外)。

  (五)原则上要有明晰的市场拓展、投融资或兼并重组计划。优先支持有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已获得直接融资(含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投资,实现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等)的企业。

  (六)企业承诺近3年以来没有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事件)。


  三、申报资料

  (一)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参考模板见附件1)。

  (二)三张表格[企业基本信息表、翻倍支撑点表、参阅简表,企业可向各市(州)经信主管部门索取,市(州)企业科(室)可在市州企业科微信群中下载。

  (三)企业承诺书及真实性声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

  (四)其他支撑材料。


  四、申报方式

  (一)企业自愿。充分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按照统计口径填写相关表格并对相关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形成合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承担企业工作的科(处)室要与行业科(处)室充分沟通协商,可同步协调征求统计、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形成一致意见后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企业名单。省属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负责推荐。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17: 00前

  (联系人:向心慧、唐亮,联系电话:86264894、87652632,邮箱:scdqb@163.com)。

  (二)其他说明。一是“贡嘎培优“企业主要聚焦实体经济、制造业板块,对象是高成长性企业。二是企业推荐以本次推荐为准。企业所填数据以此次填报为准。

  (三)其他要求。对参加全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启动大会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要优先纳入地方推荐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