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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2019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鄂经信办函〔2021〕10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根据《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鄂经信规〔2013〕29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工作,本次申报范围主要包括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请各地经信局积极组织辖区内上述行业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以这些行业领域为主要设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二、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按照《办法》规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企业名单见附件)。请各地经信局通知复核企业按要求填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详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复核。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经信局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为进一步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做好储备。
(二)严格审核。各地经信局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报及复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和复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按时报送。请将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的材料,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报至邮箱)。
联 系 人:张爱平
电 话:027-87236873(兼传真)
电子邮箱:hbsjxtcyc@126.com
地 址: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7号省经信厅办公区402室
邮 编:430071
附件:
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
3.申报材料清单
4. 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名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