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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绿色金融支持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融支持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财金发〔2021〕1098 号),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认真梳理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项目
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项目应为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且具备融资需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请各单位根据《指导意见》明确的支持领域,重点梳理筛选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农业绿色发展、能源体系绿色转型、绿色低碳技术进步等领域的项目。绿色金融支持方式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
二、做好重点支持项目推荐报送工作
请各单位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绿色金融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审核确认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后,统一汇总填写绿色金融项目汇总推荐表(见附件3),一并报至市发展改革委。我委将根据绿色金融项目推荐情况择优推荐列入省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项目库,并明确专人给予跟踪指导。
请有关市属企业对照上述要求填写,直接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项目推荐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企业申报,扎实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应报尽报”,为我市绿色企业和项目争取更多绿色金融支持。
2. 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项目库每半年集中更新一次,首批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项目请于2021年11月24日前报至市发展改革委财金处。
联系人:财金处 刘克,联系电话:68787095
童静,联系电话:68789726
邮箱:caijinchu@njnet.gov.cn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