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顺德区关于2020年度龙江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资金申报的通知
龙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龙江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根据《龙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江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意见(修订)》(龙府办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对2020年度龙江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20年参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龙江企业;
(二)2020年度整体迁移落户我镇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第一类补助:
1.申报条件:2020年通过高新技企业认定或重新认定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龙江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电子版);
(5)资金收据(附件3)(一式三份)。
(二)第二类补助:
1.申报条件:2020年参与但未通过高新技企业认定或重新认定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龙江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电子版);
(4)资金收据(附件3)(一式三份)。
(三)第三类补助:
1.申报条件:2020年度整体迁移落户我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材料:
(1)《龙江镇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新、旧)复印件(一式三份);
(3)核准迁入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5)当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
(6)资金收据(附件3)(一式三份)。
3.我办根据申报材料到企业现场核查,相关核查内容如下:
(1)核查企业生产、研发活动情况;
(2)核查企业员工情况;
(3)核查企业有效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根据补助类别准备申报资料,按上述“申报材料”的序号依次序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于10月29日前提交到龙江镇政府10楼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人:蔡冠维,电话:23878008。
(二)我办对申报材料完成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奖励。
龙江镇经济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