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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个人):
根据《相城区质量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相政发〔2019〕32号)和《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相委发〔2020〕7 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对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现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相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
三、申报项目依据及材料要求
《相城区质量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相政发〔2019〕32号)部分项目及《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相委发〔2020〕7 号)涉及知识产权所有项目,具体如下:
(一)推动知识产权项目申报
2021年获批建设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提交材料:(1)信用承诺书;(2)申报信息表;(3)获批创建通知文件。
(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
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通过国家指定机构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需先在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提交材料:(1)信用承诺书;(2)申报信息表;(3)营业执照;(4)第三方认证证书。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且保险已到期。
2、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事业单位因自有专利权受侵害,通过司法途径处理专利纠纷并获得胜诉或在和解撤诉中获益的。
提交材料:(1)信用承诺书;(2)申报信息表;(3)营业执照;(4)知识产权保险证明材料或知识产权维权证明材料;(5)相应费用发票。
(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并已履行完贷款合同。
提交材料:(1)信用承诺书;(2)申报信息表;(3)《相城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表》;(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5)银行与申请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等资料;(6)专利权或商标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质押登记通知书);(7)出质的专利权证书、商标注册证;(8)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9)企业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利息清单;(10)银行出具的批复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证明企业知识产权贷款额度的材料。
四、申报方式
本次资助申报采用线下申报的方式,相关材料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邮箱发送、邮寄、面交三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建议采用邮箱发送方式。
1、邮箱发送
采用邮箱发送递交材料的,一个项目所需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按序保存为一个PDF文档,多个项目提交多份,发送至邮箱1021670765@qq.com。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简称),例:贯标(凯尔生物)。
2、邮寄和面交
采用邮寄或面交方式递交材料的,一个项目所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须签字)按顺序装订,多个项目提交多份。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13号楼市场监督管理局5005室;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科;
联系电话:66183038、66183011。
五、其他说明
1、所有附件材料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须本人签名);
2、资金拨付
根据区政府要求,2020年度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兑付由区级与板块5:5承担,区级承担资金将在申报工作结束后1-2个月内拨付到位。
3、联系方式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科:
王颖聪,电话:66183038
刘芮瑜、袁达之,电话:66183011。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