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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21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浏览量:177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0-08/2021-10-2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智能制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研发费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2021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财政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南京市推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宁委办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助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产业链强链补链

  重点支持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

  (二)数字经济发展

  支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重点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工业软件、开源软件、区块链等数字产业化项目,以及数字农业、数字文化、数字旅游、数字体育、数字医疗等产业数字化项目,培育数字经济重点企业,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三)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支持工业互联网行业级平台服务项目、5G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

  (四)产业链重大技术攻关

  支持南京企业积极承担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和产品,有效提升产业基础能力。

  (五)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提升

  支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提升,促进生产本质安全。

  (六)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绩效评价奖励

  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实施绩效考评,不断提高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


  二、申报主体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南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中5G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包含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失信行为;

  (五)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六)《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

  (四)凡是需要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项目,提供的审计报告应附有二维码,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五)线上系统中明确须上传的其他材料,需要申报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和监管平台。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上,点击“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监管平台”进入页面)。

  项目申报主体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8时至2021年10月20日20时,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二)区级审核。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于10月22日前通过“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监管平台”管理系统对本区项目完成线上审核。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