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促进高校专利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校产学研与知识产权工作深度融合,有效利用知识产权精准推进高校创新创业创造工作,打造经济发展“知识产权”新引擎,为我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有力的支撑。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共同发起举办“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天津大学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天津大学
二、参赛项目要求
本次参赛项目为2019年6月1日以后授权(申请)专利的技术(产品)项目,项目类别将按照“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进行分类:A智能科技;B生物医药;C新能源;D新材料;E航空航天;F装备制造;G汽车;H石油化工;I抗击疫情相关技术及产品等领域项目;J其他项目。
三、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的全体学生及教师。凡2021年9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在校学生,均可参赛。教师申报参赛的项目成果须有学生参加,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前三位)须至少有一名为在校学生。参赛项目须由学生进行展示,大赛获奖荣誉将授予参赛学生。
个人或团队均可报名参赛。凡申报个人项目的,报名者须承担项目参赛的全部工作; 2人及以上参赛的,须以团队形式报名。
四、大赛组织方式
本次大赛将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各高校根据大赛组委会统一部署,组织校内选拔,一般推荐不多于5件优秀项目参加决赛。
(二)决赛: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初赛项目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获奖项目参加2021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总赛。
五、申报材料
请各高校自行组织开展项目征集工作并开展初赛,将本校推荐项目整理完毕后,上交至大赛组委会。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参赛项目需填写《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参赛作品承诺书》(见附件2)电子文本。
(二)参赛项目需提供的项目专利资料、产品技术图片(数据字节不超过3M)和募资项目多媒体演示资料(PPT版本)。
(三)参赛项目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参赛作品承诺书》电子件与盖章扫描件、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扫描件、产品技术图片和PPT演示资料、相应对应申报项目类型佐证材料等报送电子件到大赛专属邮箱gxzcds2021@163.com。
六、评审原则
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评审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禁任何抄袭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评审过程中以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作为基本评判依据;
(三)评审过程中将综合考虑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在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
(四)获奖项目将被推荐参加2021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总赛。
(联系方式:天津大学团委 宗俊杰85356709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龙悦23768809转3011)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