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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科高〔2021〕52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杭科高〔2020〕7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基本要求
1.贴息对象:处于培育期内且填报2020年度年报的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
备注:不做年度数据填报的企业,将取消企业享受2020年度的贷款贴息资助资格。
2.贴息时间:企业于2020年6月21日(含)-2021年6月
20日(含),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
3.从2020年1月1日至今,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资助标准
“雏鹰企业”在三年培育期内获得银行贷款的,根据企业实际贷款额,按照不超过当年1月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
根据《2020年1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当月公布的1年期LPR为3.85%。
三、申报材料
1.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
2.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贷款贴息明细表(附件2)。
3.贷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
4.企业2020年年度报表和2021年6月份财务报表。
四、申报和受理
1.企业申报。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d.zjsti.gov.cn/ccphangzhou/)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市奖励类”的“‘雏鹰计划’贷款贴息”模块,填写相关数据。企业网络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6日。
完成网络填报后,将《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贷款贴息明细表》和相关印证材料一式一份,胶装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8日前报各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留存,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2.审查和报送: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运营状态、2020年年报填报情况和企业上年度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进行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截止日期为7月30日。
3.其他要求:各申请企业务必将填写完成后的《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贷款贴息明细表》(附件2)电子版(Excel)发送至邮箱:1017264481@qq.com。
五、联系方式
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 耿 耘 联系电话:85369790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康智勇 联系电话:87060184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