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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杭州市企业创新联合体备案(第一批)的通知
杭科高〔2021〕54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探索更具高效的科研攻关组织机制,着力解决制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难题,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杭州市企业创新联合体备案(第一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面向我市“十个字”优势产业和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数字经济、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发展产业,开展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组建一批企业创新联合体,促进新技术产业化应用,带动创新链产业链融通发展。
二、申报条件
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牵头单位具备较高的行业影响力,技术创新能力强,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纳入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体系(含培育类)的企业优先推荐。
2.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聚力打造三大科创高地,以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为根本,科研开发能力强、队伍稳定,并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装备支撑。
3.具备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牵头单位具备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的能力,创新联合体各参与单位共同签订组建协议,明确拟攻关的重大课题和各方任务分工、权利义务等,有较强的技术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能力。
三、备案程序
1.单位申请。根据《杭州市企业创新联合体备案工作指引(试行)》(附件1),由申请单位填报《杭州市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备案书》(附件2)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并于2021年7月20日前上报在地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
2.审核推荐。由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走访(答辩评审)等程序,确定推荐备案名单,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请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市科技局。
3.公示备案。市科技局对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创新联合体予以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其他事项
1.企业创新联合体是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的创新举措,请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做好辅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总结工作。
2.请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好中选优做好推荐工作。
五、业务咨询
联系人:康智勇,陈资博;联系电话:87060184,87060401。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