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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硚口区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区级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量:1506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4-09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硚口区科经局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区级登记的通知


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根据《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武科规〔2020〕1号)的要求,近期,我局将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区级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孵化器、众创空间区级登记依据

  《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武科规〔2020〕1号)(附件1)


  二、孵化器、众创空间区级登记范围

  硚口区未获得区级及区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认定的孵化器、众创空间。


  三、孵化器、众创空间区级登记条件

  (一)孵化器区级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硚口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

  2.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租赁场地应不少于 3个年度租赁期;

  3.具备完善的运营服务管理体系,拥有专职孵化服务人员;

  4.形成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基础性的创业孵化服务;

  5.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

  (二)众创空间区级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硚口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

  2.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租赁场地应不少于3个年度租赁期。能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具备基本的公共服务场地和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能提供共享的活动场所和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3.入驻初创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10家(个),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4.具备创业孵化运营能力,拥有专职孵化服务人员;

  5.具备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功能;

  6.具备创业活动组织能力,建立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组成的专导师队伍。


  四、孵化器、众创空间区级登记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区科经局提交登记申请材料(附件2、附件3);

  (二)区科经局组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区级登记采取全年受理的方式。

  联 系 人:胡云飞 杨诚

  联系电话:027-83426473

  电子邮箱:510587521@qq.com


  附件:

  1.《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武科规〔2020〕1号)

  2.孵化器区级登记信息表

  3.众创空间区级登记信息表

 

                                                   硚口区科经局

                                                  2020年2月26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0-11-30 | 资助企业数:
武汉市关于认定2020年度市级众创空间的通知
2020-11-30 | 资助企业数:
武汉市关于认定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2020-11-19 | 资助企业数:
武汉市关于拟认定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