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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浏览量:316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3-30/2021-05-31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导入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苏州市质量奖申报范围包括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申报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苏州市质量奖申报组织须符合《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

 

  二、申报工作要求

  1.苏州市质量奖是申报苏州市市长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等各级政府质量奖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各成员单位、各地市场监管局广泛动员,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进行指导、督促。

  2.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企业访问“苏州质+在线服务平台” (http://jjj.cpeis.org:8060),选择“新星企业发现”项目?进入申报界面,如实填写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信息及企业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申报所需填写数据按照网页信息格式填写,提供材料目录参照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提交材料一览表(附件2)。填报数据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企业需提交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公开承诺书(附件3),并上传信息填报系统。信息填报系统将于5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补报。

  3.为做好2021年市质量奖配套培训工作,市局拟于4月15日起上线“卓越绩效自评师网上培训|课程”,学员可访问“苏州质在线服务平台课程学习,完成规定课时并经考试合格后可下载打印卓越绩效自评师培训证书。

  4.苏州市质量奖评定及卓越绩效自评师工作由企业自愿参加,不收取费用。

  5.各地市场监管局须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6月3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同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汇总表(附件4)报至市局质量发展处。

  联系人:平元元、裴文静,电话:69851106、69851107,

  邮箱:szjjjru126.com。


苏州市质量奖评定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1-09-30 |
关于公布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获奖组织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