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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人社函〔2021〕17号
四川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科创和人才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科技人才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助推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8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成都市,注册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已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2021年,将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资助优秀留学人员来蓉创办企业。加强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对在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给予适当倾斜。
二、申报程序
(一)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留创园收到通知后,在各自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向企业注册纳税地人社部门或所在留创园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纸质件(A4装订、一式两份)。涉密项目请按保密要求专门申报。
(三)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留创园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不符要求或委托中介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择优推荐,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人社局专技处。原则上每个区(市)县人社部门可推荐2—4个项目。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留创园于2021年2月5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函送市人社局专技处,来函请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并提供各申报人创办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申报函最后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二)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留创园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相关情况须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联系人:丁纯,电话:028—61888115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2427室
电子邮箱:280771082@qq.com
附件: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