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关于2020年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0〕30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精品班)选拔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在我市范围内选拔推荐10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纳入全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全省计划选拔培养100人),培养周期为3年。通过理论学习专家辅导、实践考察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带动全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军人才。
二、选拔范围
在武汉从事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研发设计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商贸服务业(含服务外包)、文化创意服务业、旅游服务业、健康养老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从事现代服务业工作,为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和核心经营管理人才。
三、选拔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一线在岗且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在相应现代服务业领域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熟悉国际惯例和规则,具备战略思维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和经营决策能力,探索出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在本行业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四)经营管理企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界公认、市场或出资人认可。重点聚焦我市入围中国服务业500强、湖北省服务业100强、武汉市服务业100强企业和市服务业领军企业。
(五)选拔对象无严重失信记录。
四、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发布信息、自愿申报、单位审核、各部门受理报名及推荐、选拔评审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8月上旬在市发展改革委官网等发布选拔培养公告,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辖行业企业。
(二)自愿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人填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四)受理报名。市直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并于受理申报截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即8月19日)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报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汇总,每个部门推荐3名左右。
(五)选拔评审。市发展改革委收齐各部门推荐意见后,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推荐名单,经市委组织部审定后报省发改委。
五、报送材料
(一)《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推荐(自荐)工作报告。报告要表述清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三)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3)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须原件外,其他均报复印件(查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
(五)申报人对申报资料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申报人所在单位留存一份,各行业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市发改委留存一份,报省发改委一份。其中,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另报电子版。
六、时间要求
受理截止时间:请将申报材料于2020年8月17日17:00前报各行业主管部门。
七、支持措施
对入选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省委人才办和省发改委颁发“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证书,纳入全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信息库,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课题研究、重大项目谋划和评审等方面发挥领军人才的专家智囊作用,并对其承担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联系人:陈勇涛,联系电话:82796128
李宣彤, 82796072
邮 箱:354530317@qq.com
武汉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