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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0年海淀区创新创业文化培育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8-07 浏览量:156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8-01/2020-08-31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0年海淀区创新创业文化培育专项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鼓励各类主体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文化建设,培育一批高品质、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赛事及活动,提升海淀双创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根据《海淀区激发科技创业活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8号)第九条,制定并发布2020年海淀区创新创业文化培育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品牌化、国际化创新创业交流活动。对企业或组织举办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或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产业论坛、行业国际展会等专业交流活动,根据参会企业数量、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等,可按照活动费用的最高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00万元。同一主办方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二、支持方向

  本专项包含三个支持方向: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公益教育和创新创业展览展示。具体支持内容如下:            (一)创新创业活动。支持企业或组织举办的品牌化、国际化,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产业论坛、创新创业峰会等双创活动。

  (二)创新创业公益教育。支持企业或组织举办的品牌化、有完整体系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开放课堂、讲座、培训等创新创业公益教育活动。

  (三)创新创业展览展示。支持企业或组织举办的品牌化、国际化,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国际展会,举办的品牌化、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创展览展示。

 

  三、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等单位。

  (二)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原则上应连续举办至少2年,活动地点应在北京;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作为活动的主办、协办或指导单位。大赛应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和国际影响力;主要评委为创新创业领域的知名导师或在相关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其他创新创业活动应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及产业论坛应通过活动开展形成行业研究报告,指导或帮助行业内企业发展。

  (三)创新创业公益教育。创新创业公益教育原则上应连续举办至少2年,活动地点应在北京;具备完整的体系,有2019年度活动实施方案;在项目周期内举办的活动不少于6场,每场活动的现场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主讲人为创新创业领域的知名导师或在相关领域有较大影响力;活动对社会公众开放。

  (四)创新创业展览展示。展览展示地点应在北京。行业国际展会应体现最新前沿技术或产品、行业发展趋势等,有相应行业技术分享及展会成果。双创展览展示应对社会公众开放或可预约参观,展览展示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物展品数量不低于展览展示产品的60%;30%的展品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或为技术转移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发明专利。

  (五)所有申报的项目应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并完成的项目,且合同执行期、所提供的发票等付款凭证及相应证明材料也须发生在此期间。

 

  四、支持措施

  申报单位只能选择一个支持方向中的一个项目进行申报,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项目只支持一个主办方;同一主办方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一)对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公益教育类项目和行业国际展会,根据参加企业数量、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等,按照活动费用的最高50%的比例予以补贴。

  (二)对双创展览展示项目,根据展品质量和实际展示效果,按照运营费用的最高50%的比例予以补贴。

 

  五、申报材料

  (一)《2020年海淀区创新创业文化培育专项支持申请书》

  (二)企业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加盖公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承诺书

  (五)申报创新创业活动项目的单位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活动方案、会议通知、会议议程、签到表等文件扫描件;

  2.活动中涉及的媒体宣传、活动资料印刷、场地搭建、场地租用、安保、会务服务、外籍嘉宾往返机票、技术支持等费用的合同、发票、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每项申请经费按照合同、发票、明细的顺序打包上传);

  3.大赛需提供能够证明主要评委资质或影响力的荣誉证书等材料;落地项目需提交落地项目的获奖证书,以及项目落地海淀注册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及产业论坛等双创活动须提交行业研究报告。

  (六)申报创新创业公益教育项目的单位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度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签到表等文件;

  2.能够证明主讲人资质或影响力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3.现场录像资料或能够证明活动效果的其他资料;

  4.活动涉及的活动资料印刷、场地租用、场地搭建、设备租赁、技术支持、媒体宣传、授课费等费用的合同、发票、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每项申请经费按照合同、发票、明细的顺序打包上传)。

  (七)申报创新创业展览展示项目的单位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行业国际展会:场地租赁或搭建、媒体宣传、资料印刷、安保、会务服务费的合同、发票、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每项申请经费按照合同、发票、明细的顺序打包上传)。

  2.双创展览展示:展厅平面图及照片、展厅运营管理制度、展品资质的证明材料;场地租赁或搭建、宣传资料印刷、媒体宣传、安保费用的合同、发票、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每项申请经费按照合同、发票、明细的顺序打包上传)。

 

  六、申报方式及说明

  (一)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申报平台访问地址:http://www.bjhd.gov.cn/zxzj/  本次申报仅限于网上申报,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二)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规定的企业,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并受理材料。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如申报材料不属实,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31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严军 郑起霞  联系电话:88499649 8849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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