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武汉市关于组织报送第二批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企业融资需求的通知
关于组织报送第二批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企业融资需求的通知
各园区办、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武办文〔2020〕6号)和《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政办〔2020〕18号)要求,为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政策惠及面,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拟启动第二批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企业融资需求摸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在武汉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企业在2020年1月之前生产经营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响产生暂时性流动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企业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纳税,具有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真实有效交易背景的中小微企业。
(三)主要摸排除商贸领域外的服务业企业融资需求。制造业、农业、建筑业、商贸领域分别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收集融资需求。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需求企业根据通知的要求,填报《武汉市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摸排表》(见附表),并向所在园区办提交excel电子表格及盖章扫描件至邮箱。企业填报摸排表的同时,还需在“汉融通”https://hrt.wuhan.gov.cn/(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注册并提交融资需求,选择意向银行。
(二)园区办初审。各园区办按照通知明确的领域组织相关企业申报,负责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将纾困企业名单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至发改局,发改局对申报信息进行复审。
(三)名单审查。市发改委按照已明确的支持领域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负责会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将需求企业名单分发贷款主办银行。
(四)放贷及贴息。贷款主办银行按程序对推荐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定纾困贷款支持企业及授信额度,并发放贷款。对纳入纾困企业名单,且已获得贷款的企业,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和各经办银行按规定程序办理贴息。
三、有关说明
(一)获得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企业,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个人消费以及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
(二)企业在填报《武汉市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摸排表》时,需谨慎填写,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与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保持一致,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应依据企业主营业务选择,相关融资需求及意向银行需与“汉融通”平台填报信息保持一致。
(三)申请纾困专项贷款的企业,应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审查工作,并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四)对“汉融通”注册等平台操作方面的技术问题,可咨询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咨询电话为82826627,82827975。
四、有关要求
请各园区办抓紧组织纾困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于5月16日(星期六)下午5:00前将初审意见及汇总表报送至发改局。
五、各园区办联系方式
市金融局咨询电话 82826627,82827975
生物办 苏 13545029021,359302387@qq.com
未来办 李 87922903,1169955970@qq.com
综保办 占 87700710,394507555@qq.com
光电办 刘 67886248,476348493@qq.com
光电办纾困资金QQ交流群 659291230、424032349
现代服务业办 施 87888152,1078747760@qq.com
智造办 胡 87781791,hukaiwei91@163.com
中华园办 朱 87016888,zhonghuakejiyuan@163.com
中心城办 蔡 51015259,297061080@qq.com
区发改局 65563314
附件1:武汉市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摸排表.xlsx
附件2:关于印发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汉融通平台企业操作指南.pptx
发展改革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