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认定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认定申报的通知
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京技管〔2020〕43 号),为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按照经开区科技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认定的申报工作。
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是指能够促使大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品牌嫁接等方面深度融合、相互嵌入式合作,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在龙头企业细分领域精准布局,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孵化”的共生共赢生态,提升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质量与效率。
龙头企业是指符合经开区产业定位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集团控股企业或业界知名的未上市大企业。企业固定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近3年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60%。且企业带动能力强、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对符合认定要求的特色载体将纳入经开区重点扶持的载体库,由经开区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制订重点工作任务及绩效考核目标,并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辅导及监督考核。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特色载体进一步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一、特色载体定义
特色载体分为开放载体和专业载体两种类型。
1.开放载体是指由龙头企业直接参与建设并运营的产业资源共享中心,面向中小企业开放龙头企业的技术标准、数据、供应链、资金品牌、管理体系、专利技术等优质产业资源。
2.专业载体是指由不少于3家龙头企业深度支持,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升级服务的产业园、双创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
二、申报时间
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5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首页(轮播图位置)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址:zcdx.bda.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详情
详见《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页面。
四、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878;010-67857557,工作日9:00-17:00。
政策解读:科技创新局,联系人:张鹏宇、魏莉,联系电话:010-67832094、13381380397,工作日9:30-17:3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57638,智能客服-人工客服,工作日9:30-17:30;
经开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认定办事指南
附件1:
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认定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技管〔2020〕43 号)。
二、申报事项
1.开放载体认定
2.专业载体认定
三、申报条件
特色载体需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特色载体的运营主体在开发区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大中小融通服务的产业资源共享平台、特色产业园、众创空间、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载体。申报当年载体入驻或服务的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且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定位的企业数占比不小于90%。
3.特色载体由龙头企业直接参与建设运营,或与至少3家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并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特色载体能够实现与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和品牌嫁接等方面的深度融通。
4.特色载体通过自建或共建方式,拥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包括检验检测平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数据共享中心等)或实验室(国家级或省级),近三年为中小企业(团队)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数据共享等专业服务不少于30家次。
5.特色载体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配套的服务体系,专职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占比不低于80%。可为孵化企业提供所需的政策、法律、财务、市场推广等服务。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专项资金围绕开发区主导产业,主要用于支持特色载体、中小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特色载体是指由一家龙头企业直接参与建设的特色载体,或与不少于3家龙头企业深度合作的特色载体。龙头企业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企业或者业界知名的未上市大企业。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特色载体认定申报表。其中,申报开放载体和申报专业载体的单位分别提交《开放载体认定信息表》、《专业载体认定信息表》,在线填写;
(二)特色载体申报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原件上传;
(三)申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打印纸质材料要求:收到打印纸质文件短信通知后,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二份有序装订,盖章后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5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首页(轮播图位置)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址:zcdx.bda.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申报主体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三)审核:经开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材料补正要求。
(五)专家评审:经开区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线下对申报单位和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六)公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通过认定的特色载体进行公示公告。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科技创新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国际中心2层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申报期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5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878、010-67857557,工作日9:00-17:00。
政策解读:科技创新局,联系人:张鹏宇、魏莉,联系电话:010-67832094、13381380397,工作日9:30-17:3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57638,智能客服-人工客服,工作日9:30-17:3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