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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沙高新区、经开区经发(产业)局,各区县(市)工信局:
根据湖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详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基地必须是湖南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详见附件2)。2017年公布的国家示范基地将于2020年12月有效期满,可重新申报。
请国家级园区产业(经发)局、各区县(市)经信局按照省工信厅通知要求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详见附件3)的规定组织创业基地申报,同时对照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根据审查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发至1569324280@qq.com),连同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22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过期不予受理。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9日
(联系人:唐晓波; 电 话:88666011)
附件:
1.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2.长沙市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分区明细表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