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香洲区委组织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产业局、现代产业发展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74号),现就我市做好2020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工作站是省级博士人才管理服务的创新平台,其主要功能是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吸纳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为博士博士后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编制保障、联谊交流等提供服务;与其他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技术攻关难题,实施人才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引导博士、博士后到乡镇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
我市科研机构、三甲医院、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以及规模较大的乡镇企业,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设立博士工作站。
(一)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2. 具备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 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二)优先推荐条件
1. 优先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的科研机构或从事科技活动工作中,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30%的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2. 优先支持拥有以下机构之一的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学科或级别相当的机构;
3. 优先支持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或从事研发工作的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成长性高新企业达到5%以上)、已建立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的企业设立博士工作站;
4.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涉农领域的有关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符合一项优先推荐条件。
二、设立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提出申报意见,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组织遴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汇总材料,组织评审遴选、召开会议研究,公示推荐结果。
(三)网上备案。公示无异议,被推荐单位须在20个工作日内登录“博士博士后数据管理系统”(http://phdpostdoc.gdrc.gov.cn),进入“博士工作站申报”界面入口,按照网上申报须知要求,完成网上备案登记工作(网上填报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审定发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或备案后,下达设站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准备佐证材料(包括单位资质、经营业绩、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不超过20页),一式2份,封面纸张用白色。
(二)推荐情况一览表。由申报单位填写后,盖单位公章,单独打印一份,随申报表上报。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做成1个PDF文档,推荐情况一览表为Excel格式。各申报单位5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技科(地址:香洲区康宁路66号1008,邮箱:rszjk@zhuhai.gov.cn)。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把新设博士工作站作为深入落实“珠海英才计划”,实施博士博士后人才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推进“特区二次创业”的重大部署,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向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制度规定以及扶持政策等,鼓励支持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建设博士工作站,推动博士和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9日
(联系人:周文亚,电话:212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