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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服务业办)、济南高新区服务业促进局、莱芜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19〕947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2020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服务业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关注服务业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着力提高服务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济南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企业能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探索新业态新模式,深入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成为特色鲜明、主营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业细分领域领军企业。
(二)金融、物流、商贸类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其他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在15%以上;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企业设有专门的创新机构,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创新带头人。金融、物流、商贸类服务业企业专职创新团队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5人;其他服务业企业专职创新团队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不低于5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3人。创新机构管理体系健全,发展方向明晰。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四)创新成果先进性十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特别突出的企业,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未列入失信黑名单,近两年未受严重行政处罚。
三、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
(三)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承诺书(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认真编写项目申请报告,附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专利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意见等。2019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400亿元以上的区县可推荐2家,其他区县可推荐1家。经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服务业办)初审合格推荐上报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家评审。
(二)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赴企业现场进行考察,择优确定创新中心初步名单,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企业名单。
(三)对符合省级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入库条件的创新中心项目,优先推荐入库,择优扶持。
(四)申报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版光盘,于10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附创新中心基本情况表)上报市发展改革委,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于军,联系电话:66607162
邮 箱:jnfgw_fwy@jn.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表
2.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承诺书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