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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市)、园区商务(招商)局、财政局,各相关行业商(协)会,有关项目单位:
为支持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着力促进我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和《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长商务发〔202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行业商(协)会以及企业建设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包括:
(一)公共技术平台。为本地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专业化软件和技术开发环境、软件测试、科学计算、云计算服务、医药研发外包服务等技术服务或提供专业设备设施、数据存储、软件共享等资源共享服务的公共平台。
(二)公共信息平台。主要指收集分析与服务外包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和市场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服务外包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的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国际用户,建立多国语言用户界面;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一个高效快捷的网上交易平台、供求平台和交流平台。
(三)公共培训平台。符合《长沙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评估和认定条件的并已被认定的服务外包培训基地以及由其它主体搭建的为服务外包企业或机构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培训和交流平台。
(四)公共交易平台。促进服务外包接发包方之间的合作交易,集服务外包咨询策划、服务外包对接和交易、行业标准制定推广、企业资质认定、权威数据报告发布等功能为一体的,以服务外包交易为特色的综合服务平台。
(五)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于安全体系的构建和评估,通过学习、吸收、消化的原则进行安全操作系统、多级安全数据库的研制。为保证信息系统的高速运转,建立起对抵御信息侵略的屏障,提出系统的、完整的、协同的解决方案,净化网络信息空间,保护正当的数字化知识产权。
(六)公共推广平台。以宣传和推介本地服务外包产业、企业、品牌、投资环境、接发包项目为目的而搭建的网络平台,展览、论坛、峰会、对接会等形式的推广、招商、交易平台。
(七)产业研究平台。服务外包领域的理论探讨、产业规划、政策导向、业态分析、趋势预测、行业标准制定,以及服务经济、现代服务业、国际投资合作等相关领域的研究,为政府决策、区域规划和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支持与服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发展。
二、申报条件
1、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主体必须在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被列入长沙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的建设主体不具备申报资格。
2、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对象为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或服务外包培训机构。
3、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必须具备公共服务的功能、必须匹配一定数量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必要的场地和设备。
4、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为已具备公共服务功能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并运行使用的平台。
三、申报材料
各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将以下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编印目录及页码并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分别报送至项目单位所在区县(市)、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已获得过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资金扶持的项目单位须提供已扶持平台的验收合格报告以及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一)公共技术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公共交易平台、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公共推广平台、产业研究平台等项目需提供:
1、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及平台建设情况、平台运行情况、申请金额等方面(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表);
3、营业执照、税务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相关资质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5、平台通过验收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6、平台建设费用支出明细表及对应的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等;
7、与申报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公共培训平台项目需提供:
1、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及平台建设情况、平台运行情况、申请金额等方面(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相关资质文件;
4、申报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5、平台建成投入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2019年度平台运维费用支出明细表及对应的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等;
7、与申报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
申报单位需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已经注册审核通过,可直接进行申报)。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同时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商务、财政部门递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的纸质材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申报时间自2020年3月16日到2020年4月15日17时。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
(二)区、县(市)初审
各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形成初审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并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初审操作,同时将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
(三)部门审核
市商务局对各区县(市)、园区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第三方评审。
(四)第三方评审
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评出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
(五)政府审定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
(六)结果公示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长沙
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长沙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公示。公
示期满后,市商务局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七)集中拨付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和公示结果,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资金使用单位。
(八)申报文件及材料的递送
请各区县(市)、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将初审报告的联合行文及项目单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20年4月24日前报送至长沙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地址: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0楼1028室,电话:88666064)。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要求
各区、县(市)及相关园区商务局、财政局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完成初审工作。如有必要,各项目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六、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88666064
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处:88665735
长沙市财政信息管理中心:88665482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88668015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88667993
特此通知。
附件:1、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请表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的通知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