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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量:11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21/2019-12-31
  • 项目类型 :
      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新经信企业〔2014〕5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基础,培育并支持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自治区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做为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基础条件。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现就开展2019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及条件

  (一)在自治区境内注册两年以上的中小企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类型的中小企业。

  (三)2016年被认定届满三年的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7年-2018年已被认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四)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标准的中小企业。

  共性条件

  1.规模效益。在我区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15%,发展前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2.管理水平。企业经营管理者具有战略眼光和开放思维,能紧跟市场发展步伐,注重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基础管理和专项管理科学规范,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项目)备案、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及附件齐全;近三年无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专项条件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是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能为大企业、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某一产品或服务在细分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装备水平居同行业领先,产品质量精良。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省级(含)以上品牌1项以上。

  3.特色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企业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

  4.新颖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积极发展新型业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二、相关事项

  (一)各中小企业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填报申报材料。

  (二)2019年新认定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参与2019年“专精特新”创新服务券项目申报。

  (三)通过认定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从认定公布之日算起,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

  (四)2016年已认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因三年期已满,请按此文要求上报复审资料(附件1),复审通过的,同2019年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一并公布。

  (联系人:谢慧 张哲 0991-4523430/452344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2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