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重点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2020年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紧密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自贸试验区、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部署要求,与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签约活动相衔接,支持符合“四新”“四化”方向的“十强”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二)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项目质量高。产业项目侧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技术国内外领先、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我省产业链条断点和布局空白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侧重补短板的重大项目、着力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
2.企业实力强。企业实力雄厚,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和人才支撑等。
3.建设条件好。项目技术条件成熟,不存在产业化重大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规模合理,与项目单位投资实力和市场需求相适应。建设类项目要求符合土地、规划、环保等要求,明年上半年能够依法合规落地开工,全年形成一定的实物工作量;准备类项目要求对全省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和带动作用,明年年内能够基本落实建设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1.申报2020年省重点项目情况表(附件1);2.项目情况摘要(附件2);3.项目情况介绍(附件3);4.支持性文件和证明材料(附件4);5.项目申报承诺表(附件5)。
(二)视频资料。每个申报项目制作5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由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介绍企业和项目亮点,重点说明技术来源、技术路线和先进性、市场需求等情况,要同步展示企业生产现状、产品实物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核实投资规模和年度投资计划,确保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提供,与项目无关的材料一律不附加。书面申报材料按附件顺序排列,双面打印,胶订成册。
(三)书面申报材料和视频资料(各一式三份),以市发展改革委或省直部门正式文件,于10月31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处。
联系人:李冬,刘豪男;联系电话:0531-86191981,86191346;邮箱:zdc_sdfgw@shandong.cn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