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福州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省科技厅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297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科发火〔2017〕12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附件1)文件要求的福建省众创空间并参与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上信息平台(网址:https://fhq.chinatorch.org.cn/,登录账号为众创空间火炬统计账号)进行材料申报,并12月2日前完成网络提交。
2、各申报单位12月4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4份)送至县区发改(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3.县区发改(科技)局12月5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和《2019年度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附件2)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三、注意事项
1.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
2.已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不得再重复申请备案国家众创空间;
3.众创空间名称要体现出空间的定位、特色和理念,名称不建议直接使用省市行政区专属名称,(例如XX省众创空间、XX市XX区众创空间等),众创空间名称一般不应与运营主体名称重合;
4.申报内容未有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军事和保密的内容以及敏感词汇;
5.申报内容填写完整、合理、有效,附件证明材料齐全。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谢辉 魏慧玲
电话:0591-83332504 83363411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