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申报已结束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9-02-02 浏览量:172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2-02/2019-03-0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技术改造,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宁科〔2019〕30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高新区(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9〕29号)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

  1.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我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建,支持开展有望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设施的筹备调研、预研建设等。支持国家立项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资源集聚、开展合作研发,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形成具有引领性的原创成果。

  2.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聚焦省重点培育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科技服务机构新建企业重点实验室,开展行业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性产品研发,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抢占技术制高点。优先支持建有院士工作站的单位申报的企业重点实验室,启动院士企业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源共享与科技服务类科技创新基地

  1.资源共享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瞄准科技资源统筹和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发展,突出开放性、技术性和公共性,强化引领性布局,优先围绕“一区一战略产业”建设若干重大科技平台。推广国务院办公厅第二批支持创新改革举措,鼓励高校院所等按照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整合大型科学仪器建设“开放实验室”,在不改变所有权前提下,授权专业服务机构对科学仪器设备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开放实验室”纳入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序列。

  2.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示范区)组织引导市场化运行的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升级资质、创新模式、创制科技服务标准,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能力。项目以省级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示范区)、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等为主体组织申报(2017、2018年连续获得支持的基地,2019年不再支持),遴选本基地(示范区)内不低于10家创新创业骨干服务机构(2018年已获资助的机构,2019年不再资助),以带动本区域科技服务能力的提升。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创新政策落实

  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落实省政府科技创新“四十条政策”第35条,重点支持由诺奖获得者等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团队设立,以及由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和地方共建,以院士等知名专家及其团队为核心,研发领域符合国家重大科技部署和我市发展需求,具备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

  2.新型研发机构奖补项目

  落实省政府科技创新“四十条政策”第26条,重点支持具备独立法人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对其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不超过2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已享受其他各级财政研发费用补助的机构原则上不重复奖补。

  3.跨国公司以及中央直属企业独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落实省政府科技创新“四十条政策”第35条,重点支持知名跨国公司、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在苏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江苏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以上项目均为限项申报,采取预申报方式,请各区(园区)科技局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对所有申报的项目加强与市科技局相关职能处室沟通,经省、市科技部门会商后,再由项目单位正式报送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信用承诺,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3.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按照省厅的通知要求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4.项目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受理地点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科技局窗口A119(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5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联系人:黄春美68505761,申辰68505119。

  2.项目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条件与成果转化处:

  白宾锋 68786247 (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奖补项目)

  张文利 68786251 (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张 欢 68786297 (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院士企业研究院建设部分)和资源共享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周 帆 68786254 (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市科技局国际科技合作处:

  陈 澄 68786275 (跨国公司以及中央直属企业独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