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2014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互联网产业服务扶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38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14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互联网产业服务扶持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审批内容
本计划是以政府向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互联网产业服务项目给予资金资助。购买服务范围包括:产业促进工程,拓展和优化互联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专业人才培养与交流、产业发展研究与政府决策咨询等产业服务项目。
二、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领导小组)审定。
三、审批条件
申请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注册地在深圳市,且成立至少满一年;
2、申请单位有较强的组织、研究、提供服务的能力,申请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实施条件。
3、申请单位守法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本年度已获得市政府投资或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相同内容项目不得再申请资助;
5、已获得过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资助,且项目到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再申请资助(资助项目未到完成期限的除外)。
四、审批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
联 系 人:陈跃群 、毛琪丽
电话:82107984、 82107117
五、审批程序
网上申报 —— 提交申请材料 —— 初审 —— 组织专家评审 —— 组织现场考察 —— 报联席会议审议 —— 下达项目资金资助扶持计划 —— 签订资助合同书 —— 市财政委拨付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