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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5 浏览量:141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6-25/2019-07-25
  • 项目类型 :
      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8〕6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根据《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和《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杭经信财务〔2018〕164号)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凡符合《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第五条之规定的生物医药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事)业单位和在杭医疗机构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类型及范围

  按照《实施意见》重点扶持内容,申报项目类型主要包括: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一项所对应的项目。

  2.生物医药研发服务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二项所对应的项目。

  3.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三项所对应的项目。

  4.新药研发新进入临床Ⅱ期、Ⅲ期研究项目、获得国家新药注册证书并在本市产业化项目、通过美国FDA制剂认证并在本市产业化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四项所对应的项目。

  5.首次获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本市产业化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五项所对应的项目。

  6.首台(套)医疗设备应用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六项所对应的项目。

  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含投资或收入额计算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根据《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杭经信财务〔2018〕164号)的要求,项目申报以自愿为原则,

  企业的申报材料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对项目情况如实进行陈述,并需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项目专家评审时,评审材料由项目单位根据评审通知要求另行自带。申报材料须同步上传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申报资料要求详见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

  企业申报资料要求于2019年7月25日前一式四份提交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负责受理相应项目申请,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正式行文提出项目推荐意见,于2019年8月5日前将推荐正文和《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杭州市经信局。


  未尽事宜,请联系杭州市经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王晓鸿、汪静,电话:85257102、85257101, 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幢1202室,邮政编码:310026。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