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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3000万资助金融发展分项资金项目,快来申报

发表于:2019-01-21 关注 

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山区第一批金融发展分项资金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1月16日-2月22日


最高资助:3000万



一、受理申报项目

(一)重点金融企业落户奖励项目;

  

(二)重点金融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

  

(三)股权投资基金贡献奖励;

  

(四)行业协会及专业交流活动资助项目(金融类)。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奖励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具体内容

【重点金融企业落户奖励项目】


政策内容:

在南山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金融企业总部,根据其实缴注册资本,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自深圳市外迁入南山区的金融企业总部,参照其一次性落户奖励标准给予搬迁费用补贴,单个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与搬迁费用补贴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企业及项目,由区政府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给予扶持。


资助标准:

(一)总部金融机构落户奖励。在南山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金融企业总部,根据其实缴注册资本,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二)一级分支机构落户奖励。在南山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按照其业务规模及贡献情况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三)金融控股(集团)公司落户奖励。已在南山区注册设立并相对控股2家(含)以上不同类型,实缴注册资本达到20亿元经营性金融企业总部的金融类控股(或集团)公司,其下属企业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累计达1亿元的,经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同意,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四)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奖励。在南山区新注册或新迁入,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以公司制设立的)或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达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