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朝阳区“2019年引进人才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朝阳区“2019年引进人才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人才工作局有关要求,我局拟面向全区开展“2019年引进人才需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7日中午12:00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范围:
1、申报企业应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且企业类型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内。
2、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为民营经济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人员范围:
1、拟引进的人才应为已在岗工作人员,所在岗位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并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
2、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填写《朝阳区2019年引进人才需求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进行报送,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报送方式
(一)电子版发送至cyqdpk@163.com(邮件名称设置为单位全称)。
(二)纸质版报送以下材料,且均须加盖公章:
1、《朝阳区2019年引进人才需求申报表》纸质版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如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跨国公司在京地区总部确认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没有资质证书可不提供);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5、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申请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人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没有职称可不提供)
7、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申请人在京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一份,打印时间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8、社保部门打印的申请人在京工作期间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一份, 打印时间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报送地点: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院411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五、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高端引领。实施引进人才需求申报工作是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引进人才的重大意义,做好选才引才工作,突出人才创新创造潜能,以业绩能力为衡量标准,着力引进高端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人才补贴政策
二是坚持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北京市禁限产业相关要求,对拟引进人才质量予以严格把关,禁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引进人才申报公平公正。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督指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引进人才需求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坚持全面规范。各单位要立足于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统筹考虑企业的人才需求情况。填报过程中要加强沟通,确保引进人才需求填报渠道畅通,需求填报信息填写真实、准确、具体、规范。如出现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情况,不予引进。
联系电话:65099938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流动调配科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