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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3〕10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市级“菜篮子”基地保安全、保供给的作用,现将2019年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申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认定申报
2019年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按照《佛山市农业局“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佛农〔2016〕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生产基地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供近一年的农产品检测记录档案复印件(每季度提供1份)。
(二)监测申报
2013、2015和2017年认定的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纳入本次监测范围(见附件3),监测申报材料与认定申报材料一致。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区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由区农业主管部门于5月10日前统一行文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我局农业科。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组织辖区内的企业积极申报,确保按时按质上报材料,纸质材料上报的同时须进行网上申报(未进行网上申报视为无效申报),并请确保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月28日。申报路径:在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入“服务平台”,再进入“佛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网络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见附件4)。
(二)各区要广泛发动宣传,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微信等渠道发布申报通知,让社会周知,要严格按照市级“菜篮子”基地标准筛选、推荐,数量不限。
(三)2018年在农业部、省、市及各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发现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和农检残留超标的基地,不具备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采用统一封面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材料装订以经济、实用、易于保存为原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概退回。
(五)为规范“菜篮子”基地管理,摸清本次纳入监测的“菜篮子”基地(畜禽类生产基地)是否处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请各区根据目前划分的禁养区域情况,认真填写《市级“菜篮子”基地划入禁养区域情况统计表》(附件5),盖章后于5月10日前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局。